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部门党务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与全体教师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
三、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四、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干部推荐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文明教工等的评选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本部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
五、参与讨论和决定部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六、积极支持主任工作,指导和支持分工会工作,协调党、政、工等各方面的关系,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开展。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