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部门行政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及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决定。
二、负责教学、科研、人事、安全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部门发展规划、目标管理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四、负责师资队伍、教研室、学科和课程建设及学术交流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五、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审推荐、选聘、教育管理和年度考核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质课教师的评选工作。
六、负责部门包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积极支持总支书记工作,配合党总支做好本部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注意协调党、政、工等各方面的关系,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开展。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