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岗位设置管理与量化考核办法
为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部教学科研等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由部领导、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岗位设置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二、岗位设置分两类: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根据学校给确定岗位数,设置专业技术岗15个,管理岗4个。
三、专业技术岗设教授岗2个,副教授岗6个,讲师岗8个,助教岗3个。管理岗设主任兼书记、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秘书。
四、专业技术岗要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管理岗要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
专业技术岗教学工作量标准:
职 级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教员 |
年工作量标准 |
292 |
326 |
326 |
302 |
272 |
专业技术岗科研工作量标准:
岗 位 |
教授 |
副教授 |
讲 师 |
助 教 |
分 值 (单位:分/年) |
80 |
40 |
20 |
0 |
专业技术人员完不成教学工作量,按照以下标准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缺标准学时数×(年标准津贴÷年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70%
专业技术人员完不成科研工作量,按照以下标准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缺科研分×(年标准津贴÷年科研工作量标准分)×20%
管理人员出现责任事故,按一定比例扣发其责任津贴。
五、年终对各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由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个人汇报、查阅相关的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大家的评议,对个人履职情况作出考核结论。
六、考核结论的使用。
1、考核结论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2、对于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表彰,并在外出学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以及评优评先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3、对于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考核组要找其谈话,督促其整改。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11年12月1日